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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
2018-05-19 10:27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等政策要求,现就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通知如下:  

一、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则上不再作为申报职称时的必备条件。  

二、如专业技术岗位确需具备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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